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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卓人侵害卓人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已收到民事判决书!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1277


近日,卓人教育总部于2021年12月8日上诉青岛卓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鲁02民初2410号】。

卓人品牌商标具有品牌服务代表性,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青岛卓人在未经卓人总部授权下,在对外宣传彩页、门头牌匾、教材教具、网站等多处醒目地方使用“1662535552976775.png”、“卓人”等标识,已构成对卓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反不正常竞争的侵权行为。

目前,该法院已判令当事人停止对卓人教育的侵权行为,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含有与“卓人”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同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十余万元。

在此,卓人总部提醒,请各校区与总部统一战线,若发现侵害卓人教育合法权益的,请及时告知我司。让我们携手维护卓人及各加盟商的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



山东青岛侵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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